审美力,结合摄影这个领域叫做“摄影师的眼力”。审美力之于摄影乃至各种艺术体裁,都是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素养。因为对艺术美的判断和感知能力,是艺术美得以实现,艺术作品得以产生的绝对前提。前述的几个“契机”,其意义正在于使我一再深刻地体验到“摄影师的眼力”对摄影技术提高无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具体怎么作用我们后面慢慢分析),正是因为我觉得审美力太重要了——“和大家探讨之”几乎成了我码字的直接动因——所以这个问题我放在第一章。(事实上在后面的章节中,对审美力以及美学标准的讨论,会经常穿插,因为它实在太核心。)
“摄影师的眼力”的意义或者说作用,主要有三个层面,第一是概念层面的,第二是技术层面的,第三是艺术层面的。下面我们逐一来谈:
1.“摄影师的眼力”是摄影者和按快门者分野的决定要素
曾经(或者说一直以来)有人质疑摄影技术的艺术价值,其中一个论据是给猩猩一台自动相机,它有可能随手一按拍出来一张传世照片;而给猩猩一只画笔,让它绘出一副能入法眼的画来,难度则要大得多。这个论据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层面是说艺术价值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和作品实现的难易程度挂钩,(即马克思常念叨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第二个层面说的是按快门这个动作可以是盲目和偶然的,所以摄影作品的产生也可能是偶然和随机的,连带摄影这一“技艺”的艺术内涵打大折扣。第一个层面我们不做讨论,毕竟艺术的售价并不类同于珠宝的售价,而且如果认定“按下快门就是摄影全部任务的完成”,那么我们后面大部分(包括其他章节)的讨论都会变得浅薄和无意义。(我并没有说这种观点的绝对错误,毕竟布列松他老人家基本也只负责和关心按快门,对他而言,按下快门就算不是全部任务的完成,怕也是大部分任务的完成。)我们集中讨论一下第二层面的理解。
事实上在上述的“猩猩案例”里,有一个概念被偷换了。“按快门”和被冠之艺术头衔的“摄影”,应该是两个概念。艺术是艺术创造者主观能动性的体现,艺术作品的诞生是经过谋划的意识行为的成果,意识行为的最大特点在于行为人对行为结果的预期性(不一定准确预见,但有预期和盼望的主观意愿)。而猩猩端着相机按下快门的动作,显然不属于意识行为,则必然不能称之为艺术创作,那么讨论它拍出来的照片的“艺术价值”,连带去讨论“摄影”的艺术价值,是无意义的。因此,所谓摄影艺术,首先是一个相对明确和独立的概念,很显然的,摄影艺术创作是以某种具有独立标准的判断和感知能力为驱动和指引,主观能动的意识行为。这种“具有独立标准的判断和感知能力”,就是所谓的“摄影师的眼力”。 所以我们说“摄影师的眼力”是用以区分摄影者和按快门者的决定要素,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摄影创作范畴,首先要看它是否内含了“摄影师的眼力”这一要素,行为是否以“摄影师的眼力”为驱动和指引。
广义的“摄影师的眼力”除了一般理解上的对特定美学标准的鉴别能力外,还包括“想拍出好看的照片”的主观意愿。说白了就是所谓“摄影师的眼力”也有高低之分,只要有想把照片拍好拍美的意愿,“眼力”就是存在的(达不到“摄影师眼力”境界的不妨叫做“摄影者的眼力”),其按快门的行为就可以定位为“摄影”。可见,“摄影师的眼力”的有无,决定了按快门这个动作的性质,而“眼力”的高低,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摄影水平的高低。尽管我们这些摄影爱好者每一次端起相机按下快门,自诩“在摄影”是无错的(这一点上我们毕竟强于猩猩),不过一个人要被称为“摄影师”,必须具备相匹配的一定水准的“摄影师的眼力”,则是最为基本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