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摄影的艺术表达
一: 摄影者在观念摄影中具有主观导向性
从纪实向观念的转变与过渡中,两种摄影方式并不相克,只是在摄影的表达方式多了一种手法,使摄影的语言更为丰富。在运用“摄影”表达“观念”时,应考虑摄影在其中扮演的究竟是“记录”工具的角色还是“语言”工具的角色。如果是前者就不是观念摄影,如果是后者,当可以接受,因为摄影只有作为表达某种观念的“语言”工具时,才是必须的,才与观念产生不可割舍的关系摄影必须是观念的成果,而非记录的工具。既然是一种语言,用来表达艺术家或是摄影师的主观意图的语言。那么这其中的摄影师的主观的表达就融入了先入为主的导演成分。
对于观念摄影有两个误区,一是有些人把关于记录行为艺术的影像当作观念摄影,这只是一种纯粹的客观记录方式。给这种行为艺术做了一个具有人性的记录方式。二是有人把凡是作品中带有主观意图的作品都称之为观念摄影。凡摄影创作,只要按动快门,都会带有摄影者的主观意图与个体的倾向选择,按此标准所有的作品皆可称为观念摄影作品。
在观念摄影中,摄影者在影像中是一个具有强烈倾向性的主观导向性。而当代艺术中,目前被导演的主体已不仅仅是摄影,而扩散到整个艺术了。以前的被导演主体还是摄影这一载体,被导演的行为是了摄影本身服务的。而现在被导演的是为艺术服务的,摄影只是一种承载的工具与手段。有了导演的理念,有了强烈个性化的观念,表达的形式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表达的观念或内容。摄影是一种表达形式,雕塑也是一种表达形式,绘画同样是一种形式。与此同时,传统的纪实摄影并没有从摄影中消失,并且只会更经典,更精彩。
2、观念摄影的主要表达特征是讽喻(本段引自《我看“观念摄影”及其相关论争》作者:藏策)
人类所有的话语方式,归结到“喻说方式”上,不外有四种:隐喻、换喻、提喻和讽喻。其中换喻和提喻都与隐喻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比如,摄影是一种提喻,但摄影同样也强调隐喻,尤其是纪实摄影,更是把“真不真”、“像不像”等作为评判的标准,强调到了极端(用标头、不干扰被摄对象等)。而讽喻则是反隐喻的,是颠覆和拆解隐喻的。观念摄影或新摄影的关键,其实并不在于其“观念”以及“新”,而是在于其运用了反隐喻的以讽喻为主的修辞方式。传统摄影(尤其是纪实摄影)更强调图象字面义,即影象的真实感,与所谓现实之间,构成的是一种隐喻性的关系(当然其中也不乏讽喻的元素);而观念摄影则嘲弄、戏拟真实,更多使用图象的引申义,与其说它与现实还不如说它与其他相关文本之间,构成
的是一种讽喻性的关系。此种摄影文本可以与其相关文本(社会文本、历史文本、广告文本……)之间互为文本、交相戏拟、彼此颠覆,从而置身到一场无远弗界无始无终的意义的自由嬉戏中去。
观念摄影与摄影的观念
观念摄影原本不是什么新鲜事,从摄影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成型并且有无数的摄影家探索其中的奥秘,只不过在早期并没有形成比较清晰的流派而已,道理倡简单,早在摄影之前,观念艺术在无数艺术家手中早已探索了数百甚至上千年,摄影的出现只不过为观念艺术添加了一种媒介,一种手段而已。这里不想列举西方摄影史上的例子,避免又被人指责唯西方“马首是瞻”。其实在中国改革开放的80年代中期,一些颇有见地的年轻新锐为观念摄影的探索付出了不少辛勤的劳动,只不过那时候的大气候还不具备相对宽松的氛围,这些探索也只能成为中国现代摄影史上的一段绝唱。进入21世纪的中国摄影,说观念影有了新的发展空间,我想应该也是到时候了。
首先必须理清一个问题,摄影究竟是否能够表达观念?其实摄影对于观念的表达,从来都是不矛盾的,而不是李少白先生在文章中所说,“艺术摄影不管有多少主观处理,依然不能很好地表现观念”。因为作为理性的观念,无论使用什么样的媒介,都是很难完整、准确表达出来的,即便是文字,一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究竟清晰地表述了多少观念,至今还是一个谜。不然为什么还要这么多后来的哲学家为这部著作反复阐释?因此观念的表达,其趣味就是在不断的完
善和探讨的过程中,而不是依靠一种或几种媒介就能传递清楚的。往往越是艰深的观念,越是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空间,也就越是需要更多的媒介进行全方位的阐释,才能在人类思想的里程中逐步走向更高的境界。摄影对观念艺术的介入,也是其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