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卖出后,如果买家觉得货物质量不达标准,可以向店家要求退款,但摄影师拍了照片后,如果客户觉得货不满意,是否也可以要求退款呢?对照片不满意的标准又如何界定?2012年,美国著名婚礼摄影师Gary Fong,收到移民美国的香港婚礼摄影师Nelson Tang的求助,说他为客户拍了一辑婚礼照后,被任职律师的新郎投诉照片不符合预期,新郎甚至声称若摄影师不退款,会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300,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853070 元)。
新郎要求Tang退回婚礼拍摄的费用3,800美元(约合人民币23472元 )及赔偿15,000美元(约合人民币92653 元),若摄影师拒绝赔偿,就会告上法庭,向他索偿300,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853070 元)。Tang和新娘是超过十年的朋友关系,拍摄前双方拟定合约时,新郎不断修改合约,加入更多累赘的律师用语,Tang觉得合约太偏颇含糊,所以最后没有签订书面合约。
Tang无法应付庞大的赔偿金额和诉讼将带来的声誉问题,只好求助于Fong,而Fong看过他的作品后,认为作品不论构图、技术、拍摄时机等都十分优异,甚至连其他顶尖摄影师好友看过,也说作品质素没有问题,所以决定全力协助Tang渡过难关。Fong在最近的文章讲到他如何协助处理这事件,包括在网上为Tang募款,以应付律师费用,以及他们向陪审团提出将婚照以24×30印刷出来,作为作品质素没问题的证据等。
靠着Tang和 Fong的坚持不妥协,最终原诉人在调解前就撤销了控诉,但这也提醒了摄影人,即使只是自由工作者,在接案子时也应该签订合约,以保障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