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尼康公司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了适马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状告适马公司专利侵权,称适马镜头中的防抖技术侵犯了尼康的技术专利,要求适马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镜头。
尼康宣称被侵权的专利包括“变焦镜头光学防抖技术”(专利号3755609)和“超声波马达技术”(专利号3269223) 两种。尼康表示此前一直试图与适马公司谈判解决,最终无果被迫作出诉讼的决定,并提起126亿日元索赔。
目前适马公司对此事尚未有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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