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相片的版权谁属?John Maloof当初付的380元美金,又有任何意义吗?根据※※※※的报导,作品的拥有权不同于版权,版权由与原作者有最近血缘关系的人继承,版权拥有者才有权复印和出售作品。如此一说,当年的380元美金很有可能只视作购买原底片的拥有权,在继承人的身份尚未证实在先,John Maloof 就没有权力展出这批作品,或作任何牟利之用。
面对再一次的版权争议,另一位拥有大量薇薇安·迈尔作品的收藏者Jeffrey Goldstein,选择把作品售予一处多伦多的展览馆Stephen Bulger Gallery。John Maloof则表示,数年来他已花费许多心力和钱在保养、扫描、和宣传这作品的工作上,他会进一步听取法律意见,才会有下一步行动。
对我们这些观众来说,版权争议一旦进入法律程序,这批作品很有机会不可作出公众展览达数年时间,实在可惜。万一John Maloof一方败诉,也不会知道这批作品最后会被如何处置。致于原作者薇薇安·迈尔早在2009年离世,生前她身边没有任何亲人相伴,底片连冲晒出来的机会也没有。如今这批作品的发现、影响和争议如此戏剧性,相信也不是她当年所能预料,是喜还是悲,也只有她能感受得到。